世界周刊 2013年9月15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判罪公民配偶 可望暂缓离境

安迪读者问:

我叔叔于1996年被移民局以假结婚骗取身分而下令离境。我叔叔不服上诉,但2008年10月被定罪、入狱。2010年7月,因人满为患再加上政府财政紧缩,他被狱外监管。2013年7月,移民局通知他去中国领事馆办理护照离境。我叔叔于1999年9月与美国公民结婚,现有三个小孩。如果他离境,会造成婚姻及家庭破碎。他能做什么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他因假结婚与国土安全部缠在一起,照规定是永远不允许由他人为他提交移民申请的。话虽如此,如果他有令人信服若返回祖国会遭受迫害的理由,可能仍然有资格根据「禁止酷刑公约」而暂缓离境。

请注意,如果参议院通过全面移民改革S.744法案,并最终成为法条,他可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临时移民(RPI)的身分而得到解脱。该项申请不用靠他人就可递交申请。

问答 2.

排期未到 全国签证中心会发信通知

琳达读者问:

2011年,我申请33岁的未婚女儿移民美国。我收到的I-797通知上有收据日2011年11月9日及通知日2012年1月23日。然而2012年2月,我接到全国签证中心连同档案号码的信说:「很不幸,目前你的案件没有签证配额。日后可进一步处理你移民申请案时,你会收到我们的通知。」
我的问题是:
一、全国签证中心的通知是什么意思?是否每位全国签证中心申请人的通知都是一样的吗?我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文件?
二、当我递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时,我没有附上G-325A履历表,这会影响我的案件吗?我需要现在递交还是等以后再交?移民局没有通知我填写G-325A表格。此表的资料要填申请人还是受益人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全国签证中心是储存移民局批准后、前往领事馆处理的申请案,并提供最终要去美国领事馆和大使馆面谈申请人的大部分的处理工作。像你女儿因还在排期等候的案件,全国签证中心一般会发出像你一样的通知。你现在不必提供任何文件。

你这类别的亲属移民申请(I-130)不需要递交个人资讯表(G-325A)。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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